1,、本設備嚴禁超過設計壓力,,超過設計溫度運行。
2,、使用殺菌鍋的操作人員應經培訓考試合格,,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(guī)程和崗位責任制。并經常保持安全附件,,齊全,、靈敏、可靠,、發(fā)現(xiàn)不正�,,F(xiàn)象應及時處理。
3,、殺菌鍋裝設有安全閥,、壓力表、溫度計等安全附件,,在使用過程中應加以維護與定期校驗,。本設備的安全閥開啟壓力等于設計壓力,應經常保持靈敏,、可靠,,應防止隨意調整。壓力表指示失靈,,刻度不清,,表盤破裂,泄壓后指針不回零位,,鉛封損壞等情況,,均應立即更換,。溫度計應進行定期檢驗,使用前應以標準溫度計校驗正,,以后每年核正一次,,凡水銀柱斷裂和與標準溫度相差超過0.5C則應送修或更換。
4,、殺菌鍋應定期檢查,,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外部檢查,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內部檢查,,每六年進行一次全面檢驗,,檢驗前的準備工作和檢驗項目,均按“規(guī)程”和有關規(guī)定進行,,檢驗報告存檔備案,。
5、在使用過程中應經常對斜面自鎖楔塊,、滾輪,、鍋耳、轉環(huán),、法蘭等滑動與滾動接觸部位涂抹滑脂和機油,,以保證磨擦面處于潤滑狀態(tài)。
6,、鍋身法蘭面上的密封圈因老化,,缺損和磨損過大時,應及時更換,,以便保證密封,,防止泄漏。
7,、設備停用時,應將殺菌鍋和鍋蓋的內外表面清洗干凈,、吹干,。外露加工表面刷以防銹油;安全檢測控制儀表予以罩封保護,。 |